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“海外名师项目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4-08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621

各学院()

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,2013年度上海市“海外名师项目”申报工作开始启动。请各学院(部)按照《申报指南》(附件1)的要求完成申报,并于510日前,将申报材料(纸面件一式二份及电子件)交至学校人事处。

申报材料:

1.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(样式参见附件2);

2.推荐信或介绍函(共三份,其中至少一封应来自国外相同学科、专业的专家或相关机构,并附翻译件);

3.拟聘名师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;

4.拟聘名师如是外籍华人请附本人护照复印件;

5.填写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,附专业特长介绍和申报理由(样式参见附件4

6.申报汇总表(样式参见附件3

注:申报以名师领衔的学术团队来华工作的,在附件2“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”上主要填写领衔专家的信息,在“来华工作学术目标和具体安排”栏目,填写与该团队商定的学术目标和具体安排,团队其他成员信息请填写附件“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”。

联系人:陈阳

联系电话:55270660

附件1 申报指南.doc

     附件2 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.doc

     附件3 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

     附件4 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