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沪江领军人才岗位聘任相关事项的规定(上理工[2015]203号) 》(附件1)的相关要求,现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聘期期满的沪江领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,相关要求如下:
1. 沪江领军人才个人填报《“沪江领军人才”聘期工作考核及续聘申请表》(附件2),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、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2. 学院成立以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主的评议组,按照聘期岗位工作协议书的任务目标对沪江领军人才进行述职评议。部门根据评议结果给出考核意见和聘任意见。
3. 提交材料:学院签字盖章的《“沪江领军人才”聘期工作考核及续聘申请表》,学院通过考核且同意续聘人员,同时提交下一聘期工作协议,相关电子文档发人事处:andong@usst.edu.cn。
4. 截止时间:2016年12月23日。
5. 联系人:安栋,电话:552716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