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博导、博士研究生:
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上理工〔2015〕158号)文件规定,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,学习年限为6年(含休学)。博士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在6年内完成学业的,必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(6年)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,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,学校组织评议,评议通过后方可延长其学习年限,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(含休学)。
目前,2009级(秋)、2010级、2011级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已经超过6年的学习年限,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未提交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》的视为自动退学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清退。请以下没有办理过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尽快办理,一式三份,交至BOB半岛·体育官方网站415办公室。
学号 | 姓名 | 性别 | 专业 |
091480057 | 张乐 | 女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091480058 | 朱瑾 | 女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101480025 | 盛虹平 | 女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101480026 | 邓英东 | 男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101480064 | 徐晓明 | 男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101480069 | 吕永红 | 男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
111190026 | 李望望 | 女 | 系统分析与集成 |
111190028 | 刘伯成 | 男 | 系统分析与集成 |
111190036 | 吴干华 | 男 | 系统分析与集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