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 征集范围
支持目标: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,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。
执行期限:2020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。
经费额度:为定额资助,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。
项目责任人要求:1. 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(1988-01-01及以后出生)
2. 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,不在本次申报范围。
二、 申报要求
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要求:
1.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
2.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3.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。
4.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,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。
5.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。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、健康和权益的,应当开展伦理审查,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。
6.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。
7.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,科委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,实行优先支持政策。我校相关学院如有相关人员,请科研秘书统计后于2020年3月18日前,务必真实准确填写《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1),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usstkjc@126.com。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,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8.师资博士后、医学规培生原则上可申报2020年度扬帆计划项目,请申报单位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,并出具申报人出站或规培期结束后留职本单位的承诺书。承诺书格式各单位自行拟定,签字盖章扫描后,发送至科委。
鉴于普通在站博士后一般是2年培养期,在站时间不能覆盖扬帆计划项目合同执行期,原则上不能申报2020年度扬帆计划项目。
三、 申报方式
1.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,无需送交纸质材料。申请人通过“中国上海”门户网站(http://www.sh.gov.cn)--一网通办--利企服务--点击“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”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,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://czkj.sheic.org.cn/进入申报页面:
【账户注册】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申报账号注册(注册时我校的学校代码为42503614-8);
【初次填写】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,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,按提示完成“上海科技”用户账号绑定,再进行项目申报;
【继续填写】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2.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:00。
四、 评审方式
采用通讯评审方式。
五、 立项公示
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,接受公众异议。
六、 科委咨询电话
服务热线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七、我校申报安排
1.请我校申请者于2020年3月26日前完成在线提交,学校将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初稿审阅,给出修改建议。如有申请者想参加校内评审,请填写离线版申请书和汇总表(见附件2、3)后将电子版发给学院科研秘书(管院截止时间:2020年3月18日周三15:00),各学院科研秘书于3月18日前将学院需要参加学校评审的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usstkjc@126.com。
3.申请项目填表时所需的学校基本信息,请登录科技处网站“文档下载——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”下载“申报项目单位相关资料”参考。
4.如我校申请者为师资博士后,请申请人与学校人事处进行沟通,于2020年3月26日前将盖过人事处章的承诺书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@126.com。
附件:1、《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》.doc
2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“扬帆计划”项目申请书(V1.0版).doc
学校科技处联系人:黄华杰、王怡心 联系电话:55274272
科技处
2020年3月4日